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记者 邹煦晨)万马股份(002276)(002276.SZ) 8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万马股份部分投资事项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部分投资项目重大进展情况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万马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李刚、总经理徐兰芝、时任总经理张珊珊、董事会秘书赵宇恺等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万马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此前8月1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万马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李刚、总经理徐兰芝、时任总经理张珊珊、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出具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万马股份、李刚、徐兰芝、张珊珊、赵宇恺存以下两项违规行为。
其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2022年3月21日,万马股份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福清万马万华上下游一体化项目投资合同》,拟共同出资10亿元建设环保线缆高分子材料项目,其中万马股份子公司将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万马股份迟至2022年5月21日才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2022年10月11日,万马股份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相关企业签署《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万马股份子公司出资0.51亿元与上述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基金。万马股份迟至2022年11月17日才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其二,对外投资重大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2021年10月11日,万马股份披露《关于拟参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并共同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称,万马股份子公司与相关方合计出资5亿元成立产业基金,其中万马股份子公司出资2亿元,持有产业基金40%份额。2022年8月,经基金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万马股份子公司出资额变更为1.95亿元,持有份额变更为70%,万马股份迟至2022年10月12日才对上述对外投资重大进展事项对外披露。
万马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万马股份时任董事长李刚、总经理徐兰芝、时任总经理张珊珊、董事会秘书赵宇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表示,“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涉及相关事项的时任董事长李刚已于两月前辞职。据6月5日公告,因工作调动原因,李刚申请辞去万马股份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其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在万马股份控股子公司所任职务。
股票如何做杠杆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